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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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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各区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(组织)处,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: 根据《关于青岛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》(青人社办字
各区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(组织)处,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:
根据《关于青岛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》(青人社办字〔2017〕38号)要求,现将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内容及形式
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内容为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力与创新研究力》(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);考试形式为开卷,由各区市、主管部门(单位)及继教基地自行组织集中考试。
考试试题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(简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)统一命制,其电子版将发至各主管部门(单位)上报学习方案时所用电子信箱中,请及时查收,自行打印试卷。
二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考试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;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各主管部门(单位)自行确定。为了顺利实施今年职称申报工作,建议各主管部门(单位)尽早组织考试。
三、学分登记
(一)登记学分。采取“集中培训”形式的,达到规定学时且考试合格者;采取“自学”形式的,经所属主管部门(单位)检查个人学习笔记符合要求(书写5000字,电脑打印或复印无效)且考试合格者,可按规定登记继续教育学分。考试不合格或学习笔记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。
(二)统一办理。考试结束,各主管部门(单位)将以下材料汇总整理后,安排工作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统一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(市南区闽江路7号/市政府后楼1604)办理继续教育学分:
⒈培训考试情况总结(包括:报名和考试人数、合格人数,组织学习培训的做法,取得的成效等)电子版;
⒉合格人员汇总表(包括:序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单位、考试成绩、证书编号)电子版;
⒊培训签到表或学习笔记(选择“自学”方式的提供);
⒋考试试卷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主管部门(单位)要高度重视,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组织好本次考试,青岛市人社局将对本次考试进行抽查。
(二)各主管部门(单位)要认真总结培训考试情况,没有总结或总结不认真的将延期办理继续教育学分。
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6月7日
文章来源:《继续教育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jxjyyj.cn/zonghexinwen/2020/0801/471.html